來源:半島都市報 2006年6月6日 廣西天華編輯
近日,(青島)市工商局四方分局洛陽路工商所對山東某會計師事務所青島分所出具虛假審計報告一案進行查處,對該所進行沒收非法所得和罰款共計4000元的處罰。據(jù)悉,這是島城首次發(fā)現(xiàn)“造假”會計師事務所并對其進行處罰。
在大量的事實證據(jù)面前,會計師事務所工作人員不得不承認,在對青島某包裝有限公司進行審計時發(fā)現(xiàn)該公司賬上掛了1000萬元的其他應收款,如果如實審計,在年檢時工商 局可能通不過,在公司的要求下事務所出具了一份沒有發(fā)表任何審計意見(原文如此,推測為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工商年檢審計報告,把其他應收款中的1000萬元做了調(diào)整,隱藏了起來。四方工商分局洛陽路工商所依法對該會計師事務所下達了處罰決定書,沒收其違法所得2000元,同時罰款人民幣2000元,上繳國庫。